警察不光有正义,还有温情
- 问政网友:长江2020
- 问政对象:合江县公安局
- 提问时间:2024-08-22 10:19:27
尊敬的公安局领导们,您们好。
我的父亲于2024.8.5日,在大桥镇长江村羊叉嘴被三轮车撞伤。由于当时以为伤情不重,未及时报警,导致第一现场遗失。后经医院检查父亲伤情严重才报警。
大桥镇佛荫交警大队交警邹仕林、谢程飞第一时间到医院处理。但当交警询问对方肇事车主具体情况时,对方倒打一耙,说是我父亲撞到他。后经交警勘察现场,初步认定我方陈述符合事实经过,但苦于无直接证据。
这期间我方多次联系对方,对方家人态度及其蛮横恶劣,甚至在交警同我一起上门找对方协商时,蛮横恶劣态度也依然不减。后交警经多次走访,提取到事发现场监控,找到直接证据,对方当时事人才第一次道歉并最终认可交警的责任判定。
感谢邹仕林、谢程飞两位交警的不懈努力,还了我父亲一个公道。也正因为有这些基层警察持之不断的努力,让我们普通老百姓看到,我们国家已全面进入法治社会。感谢您们。
望上级公安机关能给予邹仕林、谢程飞两位警官嘉奖。尤其是邹仕林警官,事故处理过程中,还给予我们不少宽慰与处理事故的科普,让我们看到警察不光有正义,还有温情。
感谢有您们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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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24-08-22
10:19:27 长江2020 已问政 -
2
2024-08-26
16:36:01 合江县公安局 已受理 -
3
2024-08-27
17:30:42 合江县公安局 已回复
- 回复单位:合江县公安局
- 回复时间:2024-08-27 17:30:42
网民朋友:
您好!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是人民警察执法办案的根本遵循,道路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必须依靠科学、严谨的调查取证。在本案的办理过程中,交警依法、客观、公正履职,是执法规范化的基本要求,我们努力让群众在每一起案件的办理过程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再次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支持和认可,祝您出行平安!
合江县公安局
2024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