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未满15周年的满60岁可以一次性趸交剩余年限养老保险费吗?
- 问政网友:lumin
- 问政对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提问时间:2024-08-23 15:27:42
近期,看到四川税务的公众号发布一条新闻《达到退休年龄时养老保险还没累计缴满15年怎么办?》,文章提及要区分:已达法定退休年龄但养老保险累计未缴满15年,办理继续缴费的,首先要明确自己参加的是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还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根据所参加的养老保险制度不同,继续缴费方法也有所不同。其中以成都市进行举例:参加成都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达到60周岁时,可一次性缴费满15年后领取养老金。
我想咨询一下,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是所有地市州都是一样的吗?没有缴满15年,无论多久参保的,满60岁都可以一次性趸交剩余年限的养老保险?还是说只有参加成都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达到60周岁时,可一次性缴费满15年后领取养老金?
情况备注:缴纳的是泸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2017年参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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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3
15:27:42 lumin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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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6
11:27:13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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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6
11:27:58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已回复
- 回复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回复时间:2024-08-26 11:27:58
市民朋友:
您好,你通过政务热线反映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问题”的问政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泸州市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方案(泸市人社发〔2020〕6号)》文件规定:新农保或城乡居保制度实施时距规定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逐年缴费,允许补缴,累计缴费年限不超过15年;距规定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您亲属今年57岁,2017年于合江县参保,合江县2011年开始实施城乡居保制度,您亲属按现行政策规定不能一次性补缴,只能逐年缴费满15年后才可以领取相关待遇。
泸州市社保局
202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