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用人单位辞退员工未立即结清工资
- 问政网友:鼓乐齐鸣
- 问政对象:龙马潭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提问时间:2024-08-27 07:38:00
本人于今年2月至8月中旬在泸州聚豪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工作,于今年8月16日收到该公司负责人李炼微信通知,说让我从17日起不用去公司上班即口头辞退,下个月15号才把工资打到卡上。但我昨晚搜了下《工资支付暂行管理规定》,用人单位应在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立即结清工资。该单位的作法是否违法,如违法请相关部门纠正其违法行为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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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7
07:38:00 鼓乐齐鸣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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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03
16:10:17 龙马潭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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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03
16:10:42 龙马潭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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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龙马潭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回复时间:2024-09-03 16:10:42
网民朋友:
您好!您通过网络问政反映的“被泸州聚豪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辞退后未立即支付工资问题”收悉,现将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我局对您反映的问题向您作了解释。若公司到了工资约定支付日仍未支付您工资,根据《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第十三条之规定,建议您携带相关资料到龙马潭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投诉地址:龙马潭区长乐街三段2号(龙马潭区玉带河幼儿园旁)1栋1楼。
感谢您的问政,祝您生活愉快!
承办股室(单位):区劳动监察大队
联系电话:0830-2522230
泸州市龙马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