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泸州鸿通翡翠滨江业主委员会成立受阻咨询
- 问政网友:小胖仔2020
- 问政对象:况场街道
- 提问时间:2024-08-28 10:26:54
我是泸州鸿通翡翠滨江业主,今年小区正在进行成立业主委员会,现阶段已成立筹备小组,但是需要开发商提供相关材料,后续开发商拒绝提供或者故意拖延,导致成立小组进展十分缓慢,且物业与小区业主矛盾日益加深,小区物业管理极差,业主们强烈要求成立业委会进行自主管理,也可以让当地社区代为管理,将原有物业清除出去。
希望领导督促开发商和物业限时提供资料,不能提供的清除出去社区代管,待业委会成立后聘用新物业管理公司进行管理。谢谢各位领导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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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8
10:26:54 小胖仔2020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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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06
14:56:30 况场街道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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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06
14:56:57 况场街道 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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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2
09:21:09 小胖仔2020 已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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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况场街道
- 回复时间:2024-09-06 14:56:57
网友您好!现将您问政的问题回复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四十六条规定更换物业有两种情况:一、业主依照法定程序共同决定解聘物业服务人的,可以解除物业服务合同。决定解聘的,应当提前六十日书面通知物业服务人,但是合同对通知期限另有约定的除外。依据前款规定解除合同造成物业服务人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业主的事由外,业主应当赔偿损失。二、物业服务企业丧失一定的经营资格和经营资质时,所签订的《物业管理委托合同》自动解除。
目前翡翠滨江小区已向社区提出成立业主委员会申请,2024年5月7日街道、社区已指导鸿通翡翠滨江业主召开业主委员会筹备组第一次会议。区住建部门及街道多次催促开发商提供相应资料,目前已经收集到部分业主名单和小区平面图资料,区住建部门、街道及社区将积极推进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工作。
如您仍有疑问可咨询况场街道城镇建设和物业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830-3720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