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私自占用公共场所用地,安上停车杆,供其自行使用
- 问政网友:18875212652
- 问政对象:江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提问时间:2024-08-29 09:28:41
私自占用公共场所用地,安上停车杆,供其自行使用。不知是否有审批,是否合规。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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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9
09:28:41 18875212652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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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3
15:25:11 江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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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3
15:28:01 江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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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江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回复时间:2024-09-13 15:28:01
网友你好:
你反映的“私自占用公共场所用地,安上停车杆,供某自行使用”问题已收悉,我单位于9月10日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现将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经现场核实,该停车道闸是“优程酒店”所设置,我局执法人员已对该酒店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其在限期内整改完成。
感谢你对我局工作的支持与理解,祝你生活愉快!
泸州市江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