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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酒城中心2期外侧违规设置收费停车场,请依法查处

  • 问政网友:lp123
  • 问政对象:城投集团
  • 提问时间:2024-08-29 10:18:29

投诉:酒城中心2期外侧设置了多处道闸,对停放车辆进行收费,2024年8月初,收了两天费用,因小区业主强烈反对,将道闸杆杆拆除了,至今暂时未收费。但是不知何时,又把收费杆杆安装好了,随时准备收费,总共有十多处道闸杆杆。

问题: 不知是单位所为还是个人所为,已经收取的费用谁拿去用了。该行为至今未见到政府部门的批文,请问是否违反《泸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规定?设置的道闸杆杆属于建(构)筑物,请问是否符合规划法的规定?请依法查处!

《泸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八条 需要占用城市道路、广场等公共场地设置停车场、停车位的,由市、县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共同规划,统一设置,报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禁止其他单位和个人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广场等公共场地设置停车场、停车位。

《泸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擅自设置停车场、停车位的,责令恢复原状;拒不恢复的,没收设施设备和违法所得,并处二万元以下罚款。

问政跟踪
  • 1 2024-08-29
    10:1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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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2024-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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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 2024-09-10
    17:09:00
    lp123 已评价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城投集团
  • 回复时间:2024-09-10 16:59:44

网民朋友:

        您好!您咨询的“城投集团在酒城中心外私自乱收停车费”相关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实,您反映的华阳街道酒城中心二期外停车场由开发商泸州三溪同诚置业有限责任公司配建,建成后,由于无人管理,场内车辆乱停乱放、卫生脏乱情况严重。为规范停车场秩序,开发商于2024年6月1日将该停车场移交泸州市城投静态交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静态交通公司)进行管理,静态交通公司负责承担该停车场内的停车秩序维护、设施设备维护、清扫保洁、路面维护等相关管理工作。目前,静态交通公司正在属地社区指导下妥善处理业主诉求。

        抱歉给您带来不便,感谢您的问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