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咨询下2月22号执行的房产购置税新政策
- 问政网友:手机端用户
- 问政对象:市税务局
- 提问时间:2016-02-20 11:29:33
看到网上公布了房产购置税的新政策,从2月22号执行,四川属于新政策的执行地。二套房的购置税由3%降到2%,我想问下三套房是否和二套房一样?另外就是这个新政策的执行时间,是以办房产证上税的时间为准,还是以网签时间为准?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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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2-20
11:29:33 手机端用户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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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2-23
14:33:54 市税务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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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2-25
09:38:17 市税务局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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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市税务局
- 回复时间:2016-02-25 09:38:17
您好,文件《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3号)规定:一、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二、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三、通知规定自2016年2月22日起执行。
根据以上规定,泸州二套房契税在原税率3%基础上按90平米及以下减按1%征收,90平米以上减按2%征收,第三套房及以上依旧按原3%税率征收。自2016年2月22日及以后发生的房地产交易应纳契税,符合通知规定税收优惠条件的,均可享受优惠税率。
泸州市地税局
2016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