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泸州鑫阳钒钛钢铁有限公司和泸州益鑫钢铁有限公司补交社保
- 问政网友:用户144284cj
- 问政对象:合江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提问时间:2024-09-02 09:09:48
2012年7月30日入职泸州益鑫钢铁有限公司,2021由泸州益鑫钢铁有限公司安排我在他们的泸州鑫阳钒钛钢铁有限公司继续炼钢,工作的地点还是同一个地点,签定的劳动合同均由公司进行保管,我通过工工资流水等依据与泸州鑫阳钒钛钢铁有限公司进行协商,工资支付了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所缺年限的经济补偿金,对补交社保的问题,公司意见为:已经有人投诉了,待税务局和人社局行政机关的决定或建议下来后一并处理。公司只给我交缴纳了5年社保,并且此5年未按我的工资系数进行缴纳,还有7年未缴纳,现要求公司将未缴纳的7年进行补缴,同时将已缴纳的5年但未足额按工资系数缴纳的部分进行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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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02
09:09:48 用户144284cj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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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02
11:42:05 合江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已转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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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05
18:03:57 合江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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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05
18:05:31 合江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已回复
- 回复单位:合江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回复时间:2024-09-05 18:05:31
市民朋友:
你好,你通过网络政务热线咨询的“要求泸州鑫阳钒钛钢铁有限公司和泸州益鑫钢铁有限公司补交社保”的问政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之规定,泸州益鑫钢铁有限公司未在合江县登记注册,故不属于我局受理范围,建议向该公司注册地负责社会保险管理工作的部门提出申请。
(二)我局工作人员已联系泸州鑫阳钒钛钢铁有限公司,要求其按规定办理相关养老保险业务。
县社保局工作人员于9月3日与你电话联系沟通,你表示已知晓办理情况。祝你工作顺利,生活愉快!联系电话:0830-5251883。
合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