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 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政策措施》咨询
- 问政网友:19111927061
- 问政对象:市商务会展局
- 提问时间:2024-09-03 11:48:02
领导您好: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4年8月26日印发的川办发[2024]37号文件附件第十二款措施规定“(十二)实施个人消费者乘用车置换更新补贴。2024年8月26日至2024年12月31日,个人消费者转让名下四川号牌新能源乘用车或燃油乘用车,并在省内购买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新车,新车在省内登记上牌并为非营运性质的,分别给予1万元、0.7万元一次性定额补贴,每位消费者仅限补贴1辆新车,转让的机动车须在2024年8月26日前登记在本人名下。”
据该措施,我咨询以下问题:
1.该措施的实施细则是怎么样的?
2.我应当在哪里领取这个补贴?
3.补贴领取流程是怎么样的?
4.需要准备一些什么资料?
5.在哪里提交资料?
6.补贴发放周期大概多久?
以上问题希望领导一一解答。
谢谢,祝顺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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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03
11:48:02 19111927061 已问政 -
2
2024-09-06
09:54:51 市商务会展局 已受理 -
3
2024-09-06
10:01:06 市商务会展局 已回复
- 回复单位:市商务会展局
- 回复时间:2024-09-06 10:01:06
市民朋友19111927061:
您好!您通过泸州市“有话请您说”网络问政平台咨询的《关于进一步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 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政策措施》问题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8月26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 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川办发〔2024〕37号),实施个人消费者乘用车置换更新补贴,2024年8月26日至2024年12月31日,个人消费者转让名下四川号牌新能源乘用车或燃油乘用车,并在省内购买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新车,新车在省内登记上牌并为非营运性质的,分别给予1万元、0.7万元一次性定额补贴,每位消费者仅限补贴1辆新车, 转让的机动车须在2024年8月26日前登记在本人名下。
省商务厅将于近期出台实施细则,具体操作流程以实施细则为准,您可以关注四川省商务厅、泸州市商务和会展局官网网站实时了解相关信息。
感谢您的来电,祝您生活愉快!
承办人:艾强,联系电话:08302276879。
泸州市商务和会展局
2024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