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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龙马潭区阳光水岸A区1栋3单元电梯安装违规违建

  • 问政网友:王殿贞
  • 问政对象:红星街道
  • 提问时间:2024-09-04 16:10:15

我们是泸州市龙马潭区阳光水岸A区1栋3单元02号的业主,我们单元正在施工安装电梯,但是现在电梯安装跟之前效果图严重不符,电梯井起来之后我们才发现这样安装回严重影响02号业们的主厨房和卧室的通风、采光、日照以及隐私,也多次拨打12345以及联系社区、街道,以及自然规划局和建设规划局并未得到相关方面的有效回复,一句已经过了公示期以及正常录入就把我们推开了。

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三条和物权法第八十九条都明文规定 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我们就想问问当初选址的时候相关方有没有评估和调研?是怎么草率决定的?那么明显存在会影响业主的采光、通风就选址了,明明可以退出去1米就不会造成对业主的任何影响,为什么会把电梯井设置在两个楼中间?

希望相关方面组织人员实地看看,这样安装对02号的业主们有多大影响,那样安装好后厨房和卧室基本就成黑屋了?试问我们小老百姓辛辛苦苦挣点钱买的养老居所,就这样被嚯嚯了,还被这个部门推到那个部门求告无门,我们太无助了,希望相关方面组织有关人员实地看看,给我们满意的回复。谢谢!

问政跟踪
  • 1 2024-09-04
    16:10:15
    王殿贞 已问政
  • 2 2024-09-10
    14:49:41
    红星街道 已受理
  • 3 2024-09-18
    16:52:02
    红星街道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红星街道
  • 回复时间:2024-09-18 16:52:02

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红星街道办事处回复:

尊敬的网友,您好!根据您反映的《龙马潭区阳光水岸A区1栋3单元电梯安装违规违建》,我街道高度重视,经调查核实如下:

阳光水岸A区1幢3单元增设电梯的协议和电梯建设方案于2024年2月28日至2024年3月8日该单元楼道口、小区公示栏等位置公示10日,公示期间该业主未提出反对意见。

如有任何疑问或建议,欢迎随时与我们联系,联系电话为0830-7378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