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

承办:泸州市融媒体中心

执行:泸州新闻网

问政内容

看好的车位售价为一万玖千元 同上写的却是一万三千元

  • 问政网友:尹治江
  • 问政对象:龙马潭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 提问时间:2024-09-05 09:44:13

今年8月,一个姓吴自称是森林城市开发商工作人员加我微信后,讲森林城市车位要以团购的形式出售,总的优惠下来我看好的车位售价为一万玖千元,已交定金柒千元!8月底这个吴姓工作人员叫我带上余款去交清所有购车位款在签合同,我详细了解了一下情况得知,我交清了这一万九的购车位款后,叫我签合同上写的却是一万三千元!我得知这个情况后要求合同上购车位的价格是壹万九就签合同,吴姓工作人员说我享受了团购的,我回复说你给我讲了团购的价格,并没有讲合同少要少写6千元这个事啊。 

为此求助相关部门,要求一、如果开发高要买这个车位给我,我交多少钱合同上就签多少,不能少写。二、将我的定金一分不少的退给我。

问政跟踪
  • 1 2024-09-05
    09:44:13
    尹治江 已问政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