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补助事宜
- 问政网友:双鹰
- 问政对象:合江县卫生健康局
- 提问时间:2024-09-09 09:35:04
户籍所在地为合江县九支镇,持有独生子女父母证,于2023年年底在九支镇政府完成了登记,女性已满58岁,请问此补助下发是以年为单位一次性下发?是否已经下发成功?下发的是登记人的社保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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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09
09:35:04 双鹰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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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0
11:25:25 合江县卫生健康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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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2
08:51:34 合江县卫生健康局 已回复
- 回复单位:合江县卫生健康局
- 回复时间:2024-09-12 08:51:34
网民朋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四川省农村计划生育家庭扶助制度信息管理规范(试行)通知(川人口发〔2008)22号》、《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的实施意见》(川卫规〔2022〕1号)等文件要求,奖励扶助实行个人自愿申报制。可在达到扶助年龄的上一年度向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人民政府提出申报(每年12月最后一个工作日为次年奖扶对象申报截止时间)。奖励扶助金于每年12月底前一次性打卡发放。因此,2024年奖励扶助金还未到发放时间,本年12月底将通过“惠民惠农一卡通系统”统一将奖励扶助金发放至本人社保卡账户。
若您还需进一步了解相关政策,可致电0830-5263037咨询。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合江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