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安置房的补差政策和户型不合理问题
- 问政网友:岑岑
- 问政对象:纳溪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 提问时间:2024-09-09 10:32:49
近期回到老家关于去收安置房的阻碍问题 一.不清楚具体的补缴政策和标准。二.卧室2.1×2.1的葩户型请问是怎么审批通过的?除去门洞88公分简单1.2床都无法放下,休息的空间节省成这样这种房子如何收?这个问题有多人反应过这种户型也九层以上未收房,相关部门应该合理解决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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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09
10:32:49 岑岑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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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0
09:54:29 纳溪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已转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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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0
17:51:08 纳溪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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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1
16:40:32 纳溪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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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纳溪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 回复时间:2024-09-11 16:40:32
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纳溪区分局回复:
网友:
您好!现将您的问政回复如下:
经核查,您户是生物发电厂安全间距项目征地拆迁户人员,您在九川安置小区分到的安置房需补缴的房款是根据《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泸州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试行)的通知》(泸市府发〔2011〕18号)和九川安置小区分房工作方案确定的。九川安置房建设项目工程设计方案通过了政府主管部门审核备案,该工程项目已完成竣工验收备案。
相关情况我单位工作人员已与您联系沟通。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身体健康!如还有疑问,可电话咨询征收股(0830-42810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