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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关于新增更换网约车官方回复发部的内容

  • 问政网友:Xuxinli
  • 问政对象:市交通运输局
  • 提问时间:2024-09-09 10:55:38

首先,看到官方回复,有几点疑问,官方回复里面的所有引用文件,里面没有一条是强制必须一定使用的,其次,不应该只听取网约车和车商意见,应该多征求使用者,司机 师傅 意见!

问政跟踪
  • 1 2024-09-09
    10:55:38
    Xuxinli 已问政
  • 2 2024-09-09
    11:09:03
    市交通运输局 已受理
  • 3 2024-09-14
    09:57:11
    市交通运输局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 回复时间:2024-09-14 09:57:11

市民朋友:

      您好!您在网络问政平台反映的“看到官方回复,有几点疑问,官方回复里面的所有引用文件,里面没有一条是强制必须一定使用的,其次,不应该只听取网约车和车商意见,应该多征求使用者,司机师傅意见。”问题已收悉,现就此问题回复如下:

      一、我市作为全国第一批“新能源电动车试点城市”于2014年成立了泸州市新能源出租汽车有限公司,投入了250辆新能源电动出租车进行运营,经多年的运行,运营状况良好。截止目前,我市在营的新能源巡游车共385辆,网约车共531辆,没有出现因车辆机械故障发生的安全事故。

      二、泸州市交通运输局将《泸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挂网后,道协网约车专委会经各会员单位开会讨论,经绝大多数企业表决同意提出建议:支持新增和更换车辆为新能源汽车,车辆标准不低于当前我市巡游出租汽车的标准。市民也可按照相关规定提出意见建议。

      三、拟采纳道协网约车专委会提出建议的原因有:1.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58号)第二条相关内容“新增和更新出租汽车,优先使用新能源汽车。”;2.符合规章要求(交通运输部等六部局印发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第三条“坚持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适度发展出租汽车,按照高品质服务、差异化经营的原则,有序发展网约车。”);3.符合省政府文件精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电动四川”行动计划(2022-2025)的通知》(川办发〔2022〕34号)相关内容“从2022年起,全省(除特殊地区外)新增和更新车辆原则上全部采用新能源汽车);4.符合省交通运输厅文件精神(《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电动四川”交通运输领域实施方案(2024-2025)〉的通知》相关内容“推动公交出租(网约车)电动替代。”);5.符合《泸州市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精神(加大新能源车船推广,积极推广新能源汽车,逐步使用新能源汽车替代传统汽车)。

      四、近期,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目前,全国各地都在大力推动出租、公交新能源电动车替代传统燃油车。下一步,我市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将按照《泸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印发后的内容推进网约车新能源替代相关工作。

      如您对上述回复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可直接拨打市运管局出租汽车管理科电话0830-2593831进行详细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