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消费者乘用车置换更新补贴相关细则咨询
- 问政网友:1140289292
- 问政对象:市商务会展局
- 提问时间:2024-09-09 16:12:28
2024年8月26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川办发〔2024〕37号( 十二) 实施个人消费者乘用车置换更新补贴,请问我们四川省或者泸州市具体实施细则出来了吗?个人消费者转让名下汽车有无具体要求,转让时间和购车时间有先后顺序吗?购买车型有具体范围和车型要求吗?补贴有总额限制吗?怎么申请呢?怎么知道自己是否符合要求呢?望回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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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09
16:12:28 1140289292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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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3
20:57:54 市商务会展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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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3
20:59:52 市商务会展局 已回复
- 回复单位:市商务会展局
- 回复时间:2024-09-13 20:59:52
市民朋友1140289292:
您好!您通过泸州市“有话请您说”网络问政平台咨询的个人消费者乘用车置换补贴申请问题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8月26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 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川办发〔2024〕37号),实施个人消费者乘用车置换更新补贴,2024年8月26日至2024年12月31日,个人消费者转让名下四川号牌新能源乘用车或燃油乘用车,并在省内购买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新车,新车在省内登记上牌并为非营运性质的,分别给予1万元、0.7万元一次性定额补贴,每位消费者仅限补贴1辆新车, 转让的机动车须在2024年8月26日前登记在本人名下。
省商务厅将于近期出台实施细则,具体操作流程以实施细则为准,您可以关注四川省商务厅、泸州市商务和会展局官网网站实时了解相关信息。
感谢您的来电,祝您生活愉快!
承办人:艾强,联系电话:08302276879。
泸州市商务和会展局
2024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