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关于开发商不按照约定办理的求助
- 问政网友:尹治江
- 问政对象:长开区管委会
- 提问时间:2024-09-10 11:25:28
尹*江、王*金夫妇于2021年9月购买泸州海吉星农产品批发市场B区77栋23单元204号商业用房成交价为18万元,双方约定为22年6月30日交房,并且定了违约金,并且约定逾期交房6个月,买方有权解除合同。该房于2024年近期才经相关部门验收备案,早已经超过了交房时间两年。
尹*江于9月10日上午到海吉星售楼部找到林经里协商上述房子交房违约一事,林经理答复说我们没有违约金,退房退款更不答应我们,我们交款3年并没有要利息,要求退还我们本金过份吗?两条路总要拿一条路给我们走三!不得以向相关部门求助调解。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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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0
11:25:28 尹治江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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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7
16:45:25 长开区管委会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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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7
16:46:24 长开区管委会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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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长开区管委会
- 回复时间:2024-10-17 16:46:24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通过网络问政反映的“海吉星农产品批发市场二期商业用房预期交房违约不赔付问题。”已收悉,长开区已于10月14日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现将处理情况回复如下:长开区口岸和物流局及时了解信访人反映情况,并多次协调问题处置。开发公司与信访人就违约赔付和是否退房问题未达成一致意见,建议信访人收集相关佐证资料,采取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感谢您的问政,祝您生活愉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