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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网约车采用何种车型不应该只听取企业意见

  • 问政网友:阿莫西林
  • 问政对象:市交通运输局
  • 提问时间:2024-09-10 16:57:21

领导您好:

微信公众号“泸州发布”有关文章中提到“道协网约车专委会经各会员单位开会讨论,经绝大多数企业表决同意提出建议:支持新增和更换车辆为新能源汽车,车辆标准不低于当前我市巡游出租汽车的标准。”

请问领导更换什么样的车型不是应该征求广大车主和购车人的意见吗?最终购买车辆和使用车辆的不是企业和协会是驾驶员,企业和协会怎么能代表驾驶员提出这个建议呢。

驾驶员靠这个挣钱养家,都没有发言权,相关领导对驾驶员的呼声都视而不见充耳不闻,协会和企业说什么就是什么,政府部门是专为协会和企业设置的吗?相关领导更应该听取广大驾驶员和市民的意见。


问政跟踪
  • 1 2024-09-10
    16:57:21
    阿莫西林 已问政
  • 2 2024-09-11
    15:22:02
    市交通运输局 已受理
  • 3 2024-09-18
    15:09:57
    市交通运输局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 回复时间:2024-09-18 15:09:57

市民朋友:

        您好!您在网络问政平台反映“更换什么样的车型不是应该征求广大车主和购车人的意见吗?最终购买车辆和使用车辆的不是企业和协会是驾驶员,企业和协会怎么能代表驾驶员提出这个建议呢。”问题已收悉,现就此问题回复如下:

        一、我市目前有43家网约车平台公司,运营网约车3700多辆,注册驾驶员近3700人。为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以及更好推进我市新能源出租汽车的推广,在泸州市交通运输局将《泸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挂网后,网约车企业和广大驾驶员集中意见后,通过道协网约车专委会提出建议:“支持新增和更换车辆为新能源汽车,车辆标准不低于当前我市巡游出租汽车的标准。”。

       二、我市作为全国第一批“新能源电动车试点城市”于2014年成立了泸州市新能源出租汽车有限公司,投入了250辆新能源电动出租车进行运营,经多年的运行,运营状况良好。截至目前,我市在营的新能源巡游车共385辆,网约车共531辆。3月22日,我市道路运输协会出租汽车专委会受巡游出租汽车企业委托进行了车型比选,选出价格合理、售后条件优越的新能源五款车型作为我市巡游出租汽车的备选车型,现我市的备选车型均价在10万元左右,不会给出租汽车经营者造成负担。4月1日以后,我市巡游出租汽车已经实行了新增和更新车辆全部使用新能源车(在五款新能源备选车型里面选择)。而网约车不准备确定选用车型,可供选择的范围将更广。

       三、近期,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目前,全国各地都在大力推动出租、公交新能源电动车替代传统燃油车。下一步,我市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将按照《泸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印发后的内容推进网约车新能源替代相关工作。

      如您对上述回复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可直接拨打市运管局出租汽车管理科电话0830-2593831进行详细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