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是否偷税漏税
- 问政网友:用户218834
- 问政对象:江阳区税务局
- 提问时间:2024-09-11 16:51:47
冷*平从 2022 年 9 月 入职四川恒乐体育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出具收入证明,工资以现金形式发放,无银行工资发放流水,可能存在偷税漏税行为,同时该公司其余员工可能也存在该情况,要求税务局税务稽查,该原件存于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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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1
16:51:47 用户218834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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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8
14:56:35 江阳区税务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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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8
14:56:41 江阳区税务局 已回复
- 回复单位:江阳区税务局
- 回复时间:2024-09-18 14:56:41
市民朋友:
您好!您通过网络问政转办单反映的“四川恒乐体育发展有限公司可能存在偷税漏税行为”问题已收悉,我单位已于9月14日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现将调查核实及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1.核实被举报人准确基本情况。四川恒乐体育发展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510502MAC74WAB8M,当前登记状态:正常。
2.核实结果及详细情况。经核实,该举报“不属实”。经核查人员实地调查,被举报人属小规模纳税人,实行查帐收,根据平时开票信息未达起征点已按季自行申报。由于举报人未提供充足证据,核查人员通过核实被举报企业申报情形以及对企业进行了实地查验,暂未发现其有偷税漏税行为。
3.沟通情况。江阳区税务局方山分局的工作人员于9月18日电话联系沟通,您表示已知晓办理情况。
感谢您的来电,祝您生活愉快!
经办人:袁波、叶宏
联系电话:0830-6568356
江阳区税务局
2024 年 9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