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南国雅苑物管不准业主在人防车位上安装新能源汽车充电桩
- 问政网友:用户d5101
- 问政对象:泸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 提问时间:2024-09-14 08:54:05
本人有一个使用权70年的人防车位,要买电车需要安装新能源电车充电桩,物业说不是产权车位不能安,要我详细咨询电力公司,我问了电力公司说物业同意就可以,反馈后,物业又说消防和人防出证明就可以,我问物管有没有固定的格式内容和具体流程要求,又跟我说他们物业公司的领导就是不让没有产权的车位安充电桩她只能传达。自我矛盾后又踢球给相关部门。
请问,第一,人防办和消防怎么给物业开证明呢,如何证明没有规定不能安的证明呢?
第二,是哪里明文规定的人防车位上安充电桩吗,是要跟国家节能环保新能源政策和刺激消费政策背道而驰吗?
第三,物业公司的领导说不能安就不能安吗?如此霸王的物业公司,阻碍国家推行的主流政策,有没有相关部门可以规范物业公司的管理?
最后就是,各地换车补贴也好,节能补贴也好,大力推行新能源车,这两年小区要安新能源充电桩的人会越来越多,后面会不会成为群体事件不知道,只想晓得我自己响应节能环保,换个电车,究竟能不能在有70年使用权的人防车位上安充电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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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4
08:54:05 用户d5101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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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4
16:43:31 泸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已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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