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退休政策调整后失地农民退休政策问题
- 问政网友:NX646300
- 问政对象:纳溪区人社局
- 提问时间:2024-09-14 09:50:19
尊敬领导您们好:
我是2017年纳溪区第二医教园征地的失地农民,当年的政策是一次性缴满15年养老保险,达到退休年龄即可办理退休(非现行的逐年缴纳)。2024年9月13日,国家公布了延迟退休方案,同时公布延迟社保缴费年限的方案,为此,我有如下问题需要咨询与后续解决:
一、按现方案,我将于2034年53岁时退休,那么,社保的的最低缴费要求为17.5年,即与原最低要求相差2年6个月,这2年6个月的社保应如何解决?是作为特殊群体特殊对待,不用补交?还是必须补交?是自己补交还是国家补交?按原政策应当国家承担。
二、按现退休政策,2030年至2039年退休的,均需补交最低6个月至5年不等的养老保险,且现行政策养老保险是逐年缴纳,非一次性缴纳,为此,希望能尽早出台相关政策,提前谋划,避免这类失地农民前往办理退休时才发现不能办理退休,影响切身利益。
三、失地农民一次性缴满15年的最低年限养老保险且在2030年后退休的群体较多,涉及面广,这个问政不光我自己关注,相信也有很多群众关心,也相信领导们应该也考虑到该群体面临的现实问题,所以,希望领导们能通过文字的形式回复,不要用已与问政人电话沟通,问政人已知晓的形式回复。如解决方案出台后,希望能及时通过一定渠道告知涉及该问题的群众。谢谢。
四、这个问题也不知向贵单位问政是否恰当,如有不妥,请转主管该事项的部门回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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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4
09:50:19 NX646300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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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4
11:29:31 纳溪区人社局 已转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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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4
15:13:53 纳溪区人社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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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5
20:09:35 纳溪区人社局 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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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8
09:22:41 NX646300 已评价
- 回复单位:纳溪区人社局
- 回复时间:2024-09-15 20:09:35
纳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复:
网友:
您好!现将您的问政回复如下。
您的问题已收悉,相关问题省厅正在研究。相关人员已与您联系沟通,您已表示知晓。
感谢您对我区人社工作的理解与支持!祝您生活愉快!如还有疑问,请拨打电话0830-4293048咨询或前往纳溪区纳江路1号区行政审批局二楼社保窗口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