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

承办:泸州市融媒体中心

执行:泸州新闻网

问政内容

咨询退休政策调整后失地农民退休政策问题

  • 问政网友:NX646300
  • 问政对象:纳溪区人社局
  • 提问时间:2024-09-14 09:50:19

尊敬领导您们好:

     我是2017年纳溪区第二医教园征地的失地农民,当年的政策是一次性缴满15年养老保险,达到退休年龄即可办理退休(非现行的逐年缴纳)。2024年9月13日,国家公布了延迟退休方案,同时公布延迟社保缴费年限的方案,为此,我有如下问题需要咨询与后续解决:

     一、按现方案,我将于2034年53岁时退休,那么,社保的的最低缴费要求为17.5年,即与原最低要求相差2年6个月,这2年6个月的社保应如何解决?是作为特殊群体特殊对待,不用补交?还是必须补交?是自己补交还是国家补交?按原政策应当国家承担。

     二、按现退休政策,2030年至2039年退休的,均需补交最低6个月至5年不等的养老保险,且现行政策养老保险是逐年缴纳,非一次性缴纳,为此,希望能尽早出台相关政策,提前谋划,避免这类失地农民前往办理退休时才发现不能办理退休,影响切身利益。

      三、失地农民一次性缴满15年的最低年限养老保险且在2030年后退休的群体较多,涉及面广,这个问政不光我自己关注,相信也有很多群众关心,也相信领导们应该也考虑到该群体面临的现实问题,所以,希望领导们能通过文字的形式回复,不要用已与问政人电话沟通,问政人已知晓的形式回复。如解决方案出台后,希望能及时通过一定渠道告知涉及该问题的群众。谢谢。

     四、这个问题也不知向贵单位问政是否恰当,如有不妥,请转主管该事项的部门回复,谢谢。


问政跟踪
  • 1 2024-09-14
    09:50:19
    NX646300 已问政
  • 2 2024-09-14
    11:29:31
    纳溪区人社局 已转交
  • 3 2024-09-14
    15:13:53
    纳溪区人社局 已受理
  • 4 2024-09-15
    20:09:35
    纳溪区人社局 已回复
  • 5 2024-09-18
    09:22:41
    NX646300 已评价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纳溪区人社局
  • 回复时间:2024-09-15 20:09:35

纳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复:

网友:

  您好!现将您的问政回复如下。

  您的问题已收悉,相关问题省厅正在研究。相关人员已与您联系沟通,您已表示知晓。

  感谢您对我区人社工作的理解与支持!祝您生活愉快!如还有疑问,请拨打电话0830-4293048咨询或前往纳溪区纳江路1号区行政审批局二楼社保窗口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