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咨询合江县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流程
- 问政网友:钟女士
- 问政对象:合江县
- 提问时间:2016-02-23 15:06:43
请问参保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目前患重症在异地医治,相关的基础保险流程和大病保险报销流程以及大病补充保险的报销流程!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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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2-23
15:06:43 钟女士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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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2-23
15:45:34 合江县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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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2-24
09:57:53 合江县 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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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2-24
10:36:06 钟女士 已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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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合江县
- 回复时间:2016-02-24 09:57:53
合江县医疗保险管理局的回复
钟女士:
你好!
你所咨询“合江县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流程问题”问件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按照《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泸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泸市府发〔2014〕43号)、《泸州市人力资源、泸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泸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泸市人社发〔2014〕48号)文件要求,2015年起全市实施新的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分两个档次缴费,享受对应的医疗保险待遇。
参保城乡居民在泸州市以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需在出院前向户籍所在地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申报备案,未申报备案的,其住院报销比例降低10个百分点,且该部分费用不列入大病保险报销。参保人员异地就医需全额垫付医疗费用,办理出院手续后,持住院发票(原件)、出院证或出院记录(原件)、住院费用清单、身份证和银行账户(复印件)等资料到户籍所在地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办理报销。
2015年起,已将大病保险报销纳入医疗保险联网结算,实行“一单制”结算,意思就是说参保人员在户籍所在地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报账结算时就将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同时进行报销,不再需要参保人员另外准备报销资料到商业保险公司进行再次报销。
如有疑问,请电话咨询0830—52518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