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首套房都按照3%的契税来收取是否合理?
- 问政网友:手机报读者7574
- 问政对象:市税务局
- 提问时间:2016-02-24 09:05:17
你好,请问龙马潭区鱼塘镇一米阳光的房子交房的时候都按照3%的契税来收取是否合理,我购买的房子是首套房,80个平方,谢谢。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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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2-24
09:05:17 手机报读者7574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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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2-25
09:48:10 市税务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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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2-25
10:02:43 市税务局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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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市税务局
- 回复时间:2016-02-25 10:02:43
您好,文件《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3号)规定:一、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二、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三、通知规定自2016年2月22日起执行。
税务机关未委托任何单位代扣或代缴契税,开发公司所采取的这种代办方式是开发公司与购房人的自行协商行为。若您确实符合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契税优惠条件,您可告知开发公司工作人员您的实际情况,据实缴纳契税。根据您所说的情况,建议您与开发公司进行沟通协调,感谢您对泸州地税的信任与支持。
泸州市地税局
2016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