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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关于龙马潭区学士山公园城在整改期间的物业费由开发建设单位出的诉求

  • 问政网友:lcb15386
  • 问政对象: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提问时间:2024-10-14 13:11:11

各位主管部门领导您们好,关于泸州市龙马潭区学士山公园城泾华物业在收物业费时把房子存在问题整改期间的物业费也算给业主,作为业主我再三提出根据相关法律条例房子有明显问题的(厨房和卫生间管道漏水,前后整改几次,然后整改中换的无检查口。近期才把检查口换好,还不知道还在漏水没有,下截图为证),在整改期间的物业费由开发建设单位出,而开发商请的物业服务公司总是要求从接房时起交费用。

在整改问题都没解决好的情况下就认定我不缴物业费(大家换位思考下,不该我缴的部分肯定不会缴对吧),此物业服务公司的法务公司发短信通知我们将此案移交法院。物业公司说喊整改期间的物业费我们自己去找开发商要,我们业主哪里能找到开发商,那还要物业服务公司做什么。望得到贵局的专业答复,谢谢!

问政跟踪
  • 1 2024-10-14
    13:11:11
    lcb15386 已问政
  • 2 2024-10-15
    17:03:18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已转交
  • 3 2024-10-25
    16:21:04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已受理
  • 4 2024-10-25
    16:21:32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回复时间:2024-10-25 16:21:32

网友您好:

房发中心就相关事宜与开发企业进行了沟通。开发企业表示会与物管企业进行协商沟通,后续事宜您也可以联系项目负责人(田总,联系方式:18982705917)。

若您仍有疑问或不清楚的地方,可咨询泸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发展中心规范科,电话:0830—2294228。

感谢您对住建工作的支持与理解,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