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栽种后产生的秸秆请问该如何处理?是否有相关政策文件?
- 问政网友:assace1985
- 问政对象:福集镇
- 提问时间:2024-10-15 13:52:16
我想咨询一下有关农户焚烧秸秆的相关政策。栽种后产生的秸秆请问该如何处理?发现有人烧就对其罚款是这个政策吗?这不是吃着农民种的粮食,砸农民的锅吗?为什么有的时间段又能烧?那这个规定有何意义?罚款是根据什么标准来的?是否有相关政策文件?已处理罚款能要求提供相关发票吗?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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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5
13:52:16 assace1985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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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5
16:13:28 福集镇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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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7
17:16:22 福集镇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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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福集镇
- 回复时间:2024-10-17 17:16:22
“assace1985“网友:
您好!您在泸州市网络问政平台反映的“栽种后产生的秸秆请问该如何处理?是否有相关政策文件?”问政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关于您提的问题,我们已通过电话方式与您进行了沟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七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划定区域,禁止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根据我市发布的《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区域的通告》(泸市府布〔2020〕1号),泸县全域属于禁止露天焚烧区域,通告有效期至2025年7月6日。综上,我县当前仍然属于全域禁烧区域。且各村民自治委员会制定各村村规民约,对村民露天焚烧秸秆等行为规范进行约束,相应的秸秆禁烧违约金也由村民委员会出具了相关的正式收款收据。
我镇在小冲子村建立了一个秸秆回收利用中心,回收利用村民产生的多余秸秆,同时也鼓励群众通过秸秆粉碎还田、堆沤还田、覆盖还田等技术,将农作物秸秆就地循环利用。
感谢您的来信,祝您生活愉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