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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9月份一个月的水费奇高,高达140元,远超家中每月用水量

  • 问政网友:章小秦
  • 问政对象:兴泸水务集团
  • 提问时间:2024-10-18 16:04:26

您好,我是格兰春天首玺1栋2单元住户,2024年9月份一个月的水费奇高,高达140元,远超家中每月用水量(之前是20元左右/月)。

我们是10月7日晚回家后收到短信提示水费欠费,当时我们预存的120元左右费用被扣完,在10月8日下午又收到了15元欠费,共计收费140元左右。

10月8日致电水务公司说是2024年10月5日-6日0点至8点用水量24方,但是我们国庆节期间全家外出无人在家且工作日只有一人在家,周末两天也就三人使用水。10月8日请小区物业上门勘察家中是否用漏水,排除马桶漏水也未接到邻居漏水投诉,又同物业查看水表是否正常,对家中用水量及水表进行观察后(早晚观察)均未发现水表异常的情况,10月10日再次致电水务公司,要求给出解释和解决方法,水务公司回答10月8日也在漏水,未说明漏水时间段,总之就是家中漏水,让去水务集团申请水表检定。第三次接到水务公司电话说派工作人员上门检查,工作人员与我们约定10月16日下午4点左右到家中勘察,后以雨太大为由当天不来了,又约定10月17日晚上上门,该工作人员上门后只看了水表,未勘察家中水管及马桶有可能漏水的地方,并表示水表无问题,就是我家漏水,而且是一整天漏水。10月18日再次联系水务公司让其发了10月份的用水量表,从截图显示从10月6日开始用水量异常。针对以上事实,有以下诉求:

1、国庆期间无人在家,为什么用水量这么多?同一时期水费为什么要分两次收?水务公司得知无人在家就说是漏水,我们陈述了无漏水情况,还是机械式的回复漏水,有什么证据?

2、为什么几次致电水务询问用水量得到的回复都不同,到底是哪一天漏水?前后都正常,漏水只漏4天?是否存在工作漏洞?还是数据能篡改?

3、水务公司不作为,态度敷衍,响应不积极,问就是根据经验漏水、拆水表检测,作为一个消费者有权利得到一个合理、合规的解决方法吧,难道水务公司是一个店大欺客的民生企业?

问政跟踪
  • 1 2024-10-18
    16:04:26
    章小秦 已问政
  • 2 2024-11-08
    15:44:52
    兴泸水务集团 已受理
  • 3 2024-11-08
    15:46:41
    兴泸水务集团 已回复
  • 4 2024-11-08
    18:03:15
    章小秦 已评价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兴泸水务集团
  • 回复时间:2024-11-08 15:46:41

尊敬的用户:

您好!您通过网络问政平台反映的来件已收悉。公司高度重视,随即安排专人对您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现将调查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实,您居住于江阳区泰安街道格兰春天首玺小区1栋2单元2201号(用户卡号0600103122),是我司远传户表用户,用水数据实时传送至公司营收系统,每月9日结算计费出账,关于您反映的诉求我司总结归纳为以下三个问题:

一、关于您提到的水量异常及具体漏水时间的问题

经查询,您平时每月的用水量为5吨左右,10月(9月9日-10月8日)用水量为31吨,其中9月9日-10月5日用水量为4吨,10月5日-10月7日用水量为27吨(其中10月5日7吨,10月6日16吨,10月7日4吨),10月7日之后用水量恢复正常,水量异常的时间为10月5日-7日,判断具体可能存在漏水的时间为10月5日-7日。

结合以上数据,公司工作人员于10月17日、19日上门检查了您户用水设施情况,具体如下:10月17日晚7时左右,工作人员在您的参与下对您户水表进行了检查,现场检查结果显示不用水时水表不计量,水表计量正常。10月19日晚8点30分左右,工作人员再次上门,在您的参与下对您户室内供水管道及用水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发现您户其中一个马桶水箱水位过高,疑似该马桶浮球阀异常,分析漏水原因可能为10月5日-10月7日期间马桶浮球阀异常导致溢流口持续流水从而产生水量,10月7日在您使用马桶后浮球阀恢复到位,漏水停止。

二、关于您提到的水费分两次收取的问题

您属于我司远传水表用户,水费收缴采用提前预存水费的方式,水量每日实时远传计费,当营业收费系统识别到用户余额不足时为避免水表关阀给用户带来的不便会自动发送短信提醒,但都为每月9日再进行水费结算出账,每月12日左右向用户发送扣费短信。

经核实,因公司营业收费系统根据累计水量自动识别到您户余额不足,10月7日系统自动通过您户预留电话进行了短信欠费预关阀提醒通知,10月8日您进行水费充值后,短信进行了缴费成功通知,10月12日我司系统从您预存用户中扣除10月水费134.85元并向您发送了扣费短信。并无同一时间段水费两次收取的情况。

三、关于您提到的供水服务问题

一是工作作风问题。公司一直致力于为用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我司在接到您的反映后,第一时间于营收系统查询您户用水数据,解答您户用水情况,并两次上门检查您户供水设施,于10月15日、18日、21日、30日多次与您电话沟通,希望尽可能为您解决诉求,您表示已知晓相关办理情况。若因我司工作人员解释沟通不到位给您带来误解,公司向您致以诚挚的歉意。

二是关于是否存在数据篡改的问题。用于贸易结算的水表作为国家实施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出厂均具备产品合格证,符合国家计量器具相关要求。然后在其安装使用前必须送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定,检定合格后方可安装使用。我司使用的远传智能水表全部都是经泸州市市场检验检测中心检定合格的水表,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保证水量计量准确,任何人都无法对数据进行篡改。若您对水表计量有异议,您可持身份证、房产证到我司服务大厅(江阳区百子路112号)办理结算水表检测申请,将该水表送至泸州市市场检验检测中心进行检定,我司将按照水表检验结果进行处理。

三是关于您陈述了无漏水情况,我们还是回复漏水的问题。根据《四川省城市供水条例》第三十二条“城市供水设施维护责任以结算水表为界,结算水表用水端以前的,由供水企业负责维护;用水端以后的,由用户或者产权人负责维护”的规定,我司与您进行水费结算的依据为您户的结算水表水量,您户结算水表以后的管道应由您负责维护管理,关于您户表后供水设施疑似漏水情况是我司根据水表数据和现场检查情况分析得出的,非机械式回复。

最后,非常感谢您对我司工作的支持。今后,如您有任何用水方面的问题,欢迎随时拨打我单位24小时服务电话0830-3192777,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方便、快捷、优质的供水服务。

 

 

泸州市兴泸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