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合江县市场监管局对先市镇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卫生和三无产品食品过期占道等方面开展大检查
- 问政网友:用户758689cj
- 问政对象:合江县市场监管局
- 提问时间:2024-10-18 17:55:31
尊敬的各位领导你们好,食品安全大于天,建议合江县市场监管局对先市镇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卫生和三无产品食品过期占道等方面开展大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并严肃整改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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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8
17:55:31 用户758689cj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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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2
15:53:31 合江县市场监管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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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4
09:10:36 合江县市场监管局 已回复
- 回复单位:合江县市场监管局
- 回复时间:2024-10-24 09:10:36
市民朋友:
您好,您在泸州新闻网上反映的“建议合江县监管局对先市镇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卫生和三无产品食品过期占道等方面开展大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并严肃整改处理”我局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工作人员调查处理,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校园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一直以来都是我局食品安全工作的重点。每年不同时段,我局及时与教育局、综合行政执法局沟通,并组织相关部门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安排部署,细化目标任务,落实监管责任。与相关部门对学校及周边区域食品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隐患进行摸底调查,切实掌握学校及周边区域食品安全现状,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整改措施。
一、根据《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的规定,食品摊贩实行地方街道乡镇政府备案,摊点停放由综合执法局监管,食品安全由县市场监管局监管。因小摊小贩流动性强、卫生条件差,给日常监管带来了很大难度,下一步县市场监管局采取乡镇街道政府、县行政执法局联合执法方式加大对学校周边食品摊贩的监管。
二、对未在当地街道、乡镇政府备案的食品摊贩要坚决予以取缔,按规定进行处罚。对在当地街道、乡镇政府备案的食品摊贩要加大监管力度增加检查频次,严格落实经营主体责任,督促其经营规范。
三、加大食品案件处罚力度。今年以来,我局与教育局、综合行政执法局集中开展春季、秋季、“校园餐”等专项行动,仅先市市场监管所立案查处食品案件26件。
四、加强校园食品安全宣传教育,让家长、老师引导学生不在校外摊点购买食用高盐、高脂、高糖食品,倡导学习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知识。
上述情况我局工作人员已通过电话向您告知。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理解支持,祝您生活愉快!如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拔打我局电话0830—5251301反映情况。
合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