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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纳溪汇通卖过期食品,希望按照食品法,对我进行赔偿并公开道歉

  • 问政网友:天街十三少
  • 问政对象:纳溪区市场监管局
  • 提问时间:2024-10-18 21:33:42

纳溪位于区政府旁边的汇通超市,售卖过期食品爱乐滋口水小麻花,生产日期是2023年12月1日,保质期九个月,超市人员不承认,拒不赔偿。超市经理也不出面解决,我希望按照食品法,对我进行赔偿并公开道歉。

问政跟踪
  • 1 2024-10-18
    21:33:42
    天街十三少 已问政
  • 2 2024-10-23
    10:02:50
    纳溪区市场监管局 已受理
  • 3 2024-10-23
    10:04:41
    纳溪区市场监管局 已回复
  • 4 2024-10-23
    10:08:21
    天街十三少 已评价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纳溪区市场监管局
  • 回复时间:2024-10-23 10:04:41

纳溪区市场监管局的回复:

网友:

      您好!现将您的问政回复如下:

      您反映的“纳溪区政府旁边的汇通超市售卖过期食品爱乐滋口水小麻花”问题,我局执法人员2024年10月21日下午与您电话联系,您表示商家已于2024年10月19日与您协商解决,并达成一致。同时,我局执法也对上述超市食品销售区开展了现场检查,未查见过期食品。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加大食品监管力度,积极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感谢您对纳溪区食品安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有食品安全问题,欢迎您来电来信反映。感谢您的留言,祝您生活愉快!

 

经办股室:安富市场监管管理所

联系电话:0830-4293576

泸州市纳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