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邮政管理局是否具有监管快递行业的权利
- 问政网友:芯芯芯芯
- 问政对象:市邮政管理局
- 提问时间:2024-10-21 10:50:49
2024年3月1日起施行《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其中规定:未经用户同意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方式投递快件,情节严重的将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此想问政下邮政管理局是否对这个管理办法读懂、弄透。是否具有监管责任。
为什么这么问,起因:我们江阳区康健城片区快递所有快递送货人员默认给放快递驿站,不打电话征求意见,直接放,放了就算了还不发短信取件码提醒,很多天都不知道自己快递到了。其二管理混乱快递多了很多时间根本取不到,快递驿站找不到快递放哪儿?其三、最严重的时间:上午九点上班,下午8点下班,上班族怎么取件。不是所有家庭都有老人在家专门取快递。多次反映都是直接反馈到快递公司,快递公司直接不处理,联系驿站快递人员直接投放小区快递柜,这不是明显的驿站就是快递小哥垄断经营了吗?
希望相关部门起到相关作用。该处罚处罚。一次两次罚款可以,多次罚款性质就恶劣。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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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1
10:50:49 芯芯芯芯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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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1
17:14:51 市邮政管理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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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6
15:21:31 市邮政管理局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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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市邮政管理局
- 回复时间:2024-11-06 15:21:31
网友:
您好,您通过网络问政反映“邮政管理局是否具有监管快递行业的权利”,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感谢您对我市邮政快递业的监督与关怀,对于您所反映的快递末端服务质量类问题,我局一直在依法开展相关监督执法活动,结合各快递企业的违法行为和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如您还有相关企业的违法线索,您可向我局反映并提供相关依据,我局将依法依规对相关快递企业进行调查和处理。
泸州市邮政管理局
2024年 11月 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