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三孩家庭的优惠政策
- 问政网友:用户74229
- 问政对象:纳溪区卫生健康局
- 提问时间:2024-10-23 10:05:49
咨询三孩家庭的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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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3
10:05:49 用户74229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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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3
13:07:09 纳溪区卫生健康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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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4
12:52:05 纳溪区卫生健康局 已回复
- 回复单位:纳溪区卫生健康局
- 回复时间:2024-10-24 12:52:05
纳溪区卫生健康局回复:
网友:
您好!现将您的问政回复如下。
经核查,泸州二、三孩生育家庭政策优惠包含:
生育休假,符合国家政策生育子女的夫妻,除法律、法规规定外,延长女方生育假六十天,给予男方护理假二十天。生育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子女三周岁以下的夫妻,每年分别享受累计十天的育儿假,育儿假视为出勤。
生育保险,符合国家政策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依法享受生育保险相关待遇。生育保险待遇包括产前检查、生育津贴和生育限额补贴。
个人所得税扣除,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提高到每月2000元,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购房补贴,在2024年9月10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购买我市中心城区土地使用规划范围内(包括中心半岛、城北组团、城西组团、城南组团、高坝组团、沙茜组团、纳溪组团、泰安—黄舣组团、安宁—石洞组团)参与奖补企业提供的在活动名单之内的新建商品住房房源、一手车位(车库)并完成网签备案的购房人,符合国家政策生育二孩、三孩且户籍在泸州市的家庭,按建筑面积补助800元/㎡,单套房源补助总额不超过10万元;购买一手车位(车库)的给予1万元/个补助。补助资金在签订网签备案合同时,由开发企业直接一次性予以补助(详情需咨询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住房公积金,对已生育两个及以上子女(其中有未成年子女)的缴存职工家庭,在本市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夫妻双方均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且贷款购买同一套自住住房(缴存职工配偶为军人的视同双方缴存),最高贷款额度85万元;单方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65万元。相关政策已通过电话给您详细解释,您已表示知晓。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如还有疑问,可请再咨询区卫生健康局家庭健康股办公室,电话:0830-4281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