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咨询古府发〔2022〕55 号文中项目变更管理办法
- 问政网友:匿名用户666
- 问政对象:古蔺县发改局
- 提问时间:2024-10-23 21:32:34
咨询古府发〔2022〕55 号文中第四十五条第一大条“工程变更金额增减未超过中标价(包括暂列金、基本 预备费等,下同)审批程序。”中的工程变更金额增减是指增加和减少的绝对值相加未超过中标价还是两者品跌过后未超过中标价。
第四十五条第一大条第1小条“单次或累计金额增减 30 万元以内的工程变更”中的30万元是指增加和减少的绝对值相加还是两者品跌后的值。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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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3
21:32:34 匿名用户666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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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4
10:24:52 古蔺县发改局 已转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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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09:59:19 古蔺县发改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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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1
15:18:33 古蔺县发改局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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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古蔺县发改局
- 回复时间:2024-10-31 15:18:33
网民朋友:
您好!您咨询问题的留言收悉。我局经办人已通过政策法规股办公电话(0830-7200564)告知您相关内容,您表示知悉。
感谢您对古蔺发展改革工作的关心与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古蔺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