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要求医生对受伤部位进行准确描述,询问治疗方案是否过度医疗,被拒还被威胁和驱赶
- 问政网友:18302376005
- 问政对象:市卫生健康委
- 提问时间:2024-10-29 13:56:57
患者龚志芳,9月27日20点到泸州市中医医院急诊科就诊,10月26日,早上八点到急诊科让医生对于受伤处在医疗病历上进行描述询问是否过度医疗,当场被急诊科医生强硬拒绝,及后面走出来的类似于主任医生的人呼叫保安打110进行驱赶和威胁,护士站的组长也严厉的要求,所有护士不得提供任何信息及回答,包括12345询问当班医生的姓名时,也拒绝回答,直到派出所民警到场,观察询问以后,告知护士站及医生,患者拨打12345是他的正常权利,并且它是靠近导医台旁边的座位上安静的拨打电话和沟通,不妨碍任何的医疗行为,并对患者进行了注意事项的告知,观察停留以后离开,而一个主任医师模样的人走出来询问护士台为什么没有把患者及其村民带到派出所去处理!
希望市卫健委调查核实,研究处理①医生就患者的正常要求进行强烈的驱赶及威胁,调查核实后,应该公开道歉并予以改正,在病历上写明患处的伤情有照片为证,不得有任何撒谎,②护士站组长,面对患者及12345平台询问当班医生的姓给予拒绝并,严厉警告所有护士,不得提供信息,的行为道歉及改正③针对医疗证明上面的治疗方针,和实际的治疗措施是否有过度行为?患者的伤情是符合十日观察法呢,还是2+1+1的预防措施法,还是五针治疗法?还是需要更深层次的白蛋白治疗方法,希望卫健委,调查核实作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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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13:56:57 18302376005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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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16:31:33 市卫生健康委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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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1
15:25:39 市卫生健康委 已回复
- 回复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 回复时间:2024-11-01 15:25:39
市民朋友:
您好!您咨询的问题已收悉,市中医医院已于10月30日认真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将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患者龚志芳于9月27日20点左右因“犬咬伤”到泸州市中医医院急诊科就诊,医院急诊科医生经过标准的犬伤诊治流程给予患者进行治疗。该事件投诉人为咬伤患者的犬主人,因涉及患者隐私,医院医护人员未将患者病情告知咬伤患者的犬主人。在整个过程中急诊科医护人员未做任何过激行为,也作了合理解释。为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医院工作人员及时通知医院保卫科及派出所民警到场处置。
调查结论:医院急诊科医务人员处理过程合理合规合法,犬伤诊治过程严格按照救治流程执行,未发现有违规情况。医院工作人员于10月30日与咬伤患者(粪志芳)进行电话沟通,龚志芳表示对医院急诊科诊疗行为无异议,表示对急诊科满意。泸州市中医医院工作人员也于10月30日与您电话联系沟通,您表示理解。
感谢您的来信,祝您生活愉快!
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1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