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教育局不要承接那些和教育无关的业务协同请求,让老师安心备课
- 问政网友:胡杨123
- 问政对象:江阳区教育体育局
- 提问时间:2024-11-02 23:50:40
从学校统计医保参保信息,联想到很多本不属于教学范畴的莫名统计事项,让我们这些学生家长很是疑惑。
三尺讲台理应是传道授业、夯民族根基的主阵地,各个行政部门的宣传统计任务为什么要干扰这个中心工作呢?
大数据时代政策宣传可以通过信息推送,信息核查可以调取数据库资料。建议教育局不要承接那些和教育无关的业务协同请求,让老师安心备课吧。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还有啥比潜心教学更重要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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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2
23:50:40 胡杨123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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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1
10:45:30 江阳区教育体育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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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4
09:58:57 江阳区教育体育局 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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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4
12:20:48 胡杨123 已评价
- 回复单位:江阳区教育体育局
- 回复时间:2024-11-14 09:58:57
网友,你好!
医疗保障是减轻群众就医负担、增进民生福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制度安排。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人民健康,建立了覆盖全民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属于社会保险,由政府举办,不以营利为目的,不同于个人自愿参加的商业保险。
相关文件引用: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公民有依法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权利和义务”。依法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既是公民的权利,又是公民的义务。
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提出,“坚持应保尽保、保障基本,基本医疗保障依法覆盖全民。”“依法参保、覆盖全民”,是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具体体现。
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4〕38号)规定,“推动外地户籍中小学生、学龄前儿童在常住地参加居民医保”“教育部门积极配合医保部门,加强工作协同与数据共享,不断提高学生基本医保参保水平”。
四、《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切实规范涉教保险管理工作的通知》(川教〔2022〕52号)中明确提出,“将学生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是国家为保障学生基本医疗需求做出的制度安排。”
五、《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公办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4〕225号)规定,“公办中小学服务型收费和代收费项目继续执行省级管理”“基本医疗保险费:学校按市(州)政府确定标准按实代收取”。经核查,目前学生的城乡居民医保采取手机微信扫描税务二维码缴费方式收取,标准为400元/人·年,学校没有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公办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4〕225号)文件代收,而是通过班级家长群宣传等方式开展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宣传,引导家长从保障学生医疗保障合法权益角度出发,及时自愿缴纳学生基本医疗保险费。
感谢你对江阳教育体育的关注。
2024年11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