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龙马潭区托育政策相关问题的咨询
- 问政网友:咬定青山不放松
- 问政对象:龙马潭区卫生健康局
- 提问时间:2024-11-04 16:27:09
尊敬的领导:
您好。去年12月15日,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发布了《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在推进多元托育服务供给方面,《决定》明确,要统筹育幼服务资源配置,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育班。关于教育部门如何落实推动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四川省教育厅副厅长崔昌宏表示,教育部门将指导各地根据实际在新建、扩建、改建育幼服务设施时,将托育服务设施和幼儿园纳入整体规划建设。对现有空余学位的幼儿园,将鼓励和支持在具备条件的情况下开设托班,招收2—3岁幼儿。
在了解到该项政策后,本人因有托育需求本着就近原则在9月初咨询了龙马潭区玉带河幼儿园(长乐街三段)是否有招收2岁(含)以上幼儿的托班办学计划,但招生办表示要等期末才能确认。10月25日,本人随即向龙马潭区教育和体育局教育股咨询有关托育政策,因接线工作人员表示自己不清楚该项工作,记录下本人手机后表示等负责的同事回来后给我回电,但截至目前仍未回复。后来本人于11月4日再次致电龙马潭区卫生和健康局爱卫与家庭发展股咨询相关托育事宜,对方电话仍无人应答。
正巧的是,11月4日据龙马潭发布公众号发布的《龙马潭育儿新福利来啦,1000元面额托育消费券领起~》新闻显示,龙马潭区决定向3岁以下婴幼儿家庭发放面额为1000元/张的托育消费券,可在全区指定托育机构使用。在此新闻发布前,有托育机构表示,区卫生和健康局在相关工作群里表示不能提前通知家长,要等他们正式公告后才能通知。但不幸的是,有个别企业办托机构通过收集家长信息建群的方式已提前通知,以达到促销的目的,有的公办机构就老实等着龙马潭区发布了消息才通知家长,最终结果就是200张券可能还没有半个小时就抢空,至于券的流向可能大多数都到了提前告知家长的相关机构。先不评论各家机构之间借着补贴的名义搞销售竞争的手段是否合理,并且区上是否真正调查了全区托育需求而设定发放此类券,这个事情背后反应出的是社会对普惠托育补贴的需求还是很大,但是政策力度明显不够。而且现在托育机构收费标准也不规范、不透明,监管机构也没有制定一个指导价格,或公示收费标准,除个别公办托育机构之外普遍收费偏高,但是公办托育机构又明显不足,对很多家庭而言是一笔不小的开支。
10月15日至16日,全国“一老一小”经验交流现场会在泸州召开,从国家到地方政府都高度重视“一老一小”工作,想法设法想解决人民群众养老托育的现实需求,努力让酒城的“夕阳更美”“朝阳更艳”。本人此次问政,主要想请有关部门解答以下三个问题:
第一,目前对有条件办学的公立幼儿园是否都设置了2-3岁幼儿托班?龙马潭区玉带河幼儿园(长乐街三段)2025年是否有招收2岁(含)以上幼儿的托班办学计划?如果没有,请告知不符合托育办学的条件和原因。
第二,江阳区普惠托育政策是10月-12月每个月都有补贴券,而且是只要在名单指定托育机构上学就每个月就可以补贴200元,而不是通过限定名额抢券的方式。请问龙马潭区下一步还有类似力度的补贴政策吗?
第三,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的《托育机构质量评估标准》,相关单位能否制定出台、何时出台相关普惠托育服务机构等级评审办法,从办托条件、服务质量、托育队伍、安全保障、机构管理等方面,对托育机构进行综合评价,将评审等级与其收费价格、政府补助挂钩,并对托育机构的收费标准进行公示,让大多数家庭消费的透明,消费的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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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4
16:27:09 咬定青山不放松 已问政 -
2
2024-11-05
09:14:13 龙马潭区卫生健康局 已转交 -
3
2024-11-05
09:43:47 龙马潭区卫生健康局 已受理 -
4
2024-11-08
10:07:11 龙马潭区卫生健康局 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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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8
11:26:40 咬定青山不放松 已评价
- 回复单位:龙马潭区卫生健康局
- 回复时间:2024-11-08 10:07:11
市民朋友:
您好!您通过网络问政反映的“关于龙马潭区托育政策相关问题的咨询”收悉,我单位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现将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是托育消费券发放问题。我区按照泸州市普惠托育服务发展示范项目实施的相关规定,制定托育消费券发放标准和使用标准,并在执行过程中秉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下一步,我区将继续向国家、省、市积极争取普惠托育政策补助资金,加大普惠托育补助力度。
二是托育机构监管问题。我区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托育机构质量评估标准》(WS/T 821-2023)和《四川省优质服务托育机构现场评审细则(试行)》要求,建立了托育机构动态监管机制,保障辖区托育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从规范托育行业标准、拓宽普惠托育供给渠道、落实普惠托育优惠政策、构建网格化专业指导体系、强化人才培养和加强安全监管等方面,实现政策、制度、服务、管理联动。下一步,我区还将继续推进托育机构质量评估和星级评定,对标提升机构硬件、软件实力,实现以评促建、以评促管,进一步规范办托行为。
感谢您的留言咨询,祝您生活愉快!
泸州市龙马潭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11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