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别人不再经营的旅店,我能重新办理新的手续经营吗?
- 问政网友:WU888111
- 问政对象:云龙镇
- 提问时间:2024-11-05 07:10:04
该旅店房产地址在泸县云龙镇街村,别人经营了十多年的旅店,因自身原因不再经营了。房间有十间,面积有320多平方米,我想在原房间原地址上继续经营,请问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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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5
07:10:04 WU888111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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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7
09:17:37 云龙镇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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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7
10:41:46 云龙镇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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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云龙镇
- 回复时间:2024-11-07 10:41:46
云龙镇人民政府回复(时间:2024年11月7日):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在“有话请您说—泸州市网络问政平台”上咨询关于“别人不再经营的旅店,我能重新办理新的手续经营吗?”我们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云龙镇市场监督管理所电话联系了您,告知了您相关流程。
一、可直接变更登记:个体工商户可以直接向市场主体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经营者变更登记,无需先注销再重新注册。在变更前,需要结清依法应缴纳的税款,并对原有债权债务作出妥善处理,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直接变更登记所需资料:1、经营者本人身份证复印件;2、营业执照原件3、清税证明(在泸县税务局开)。
二、先注销、再设立:通过“先注销、再设立”的方式实现经营者变更,需要先结清依法缴纳的税款,然后注销原有的个体工商户,再由新的经营者重新申请办理注册登记。先注销、再设立所需资料:注销:1、经营者本人身份证复印件;2、营业执照原件;3、提供清税证明(在泸县税务局开)设立:1、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2、商用房产证复印件;3、租房合同。如您还有相关问题,可拨打云龙镇市场监督管理所电话咨询,电话号码为0830-8139390。祝您工作顺利,身体健康。感谢您的留言,祝您生活愉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