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精准扶贫对象的属性
- 问政网友:15815693201
- 问政对象:纳溪区农业农村局
- 提问时间:2024-11-10 15:44:22
领导们好!我想咨询一下,精准抚贫对象的对象是以个人为单位还是以家庭为单位?为什么一家人,爸爸妈妈姐姐弟弟,就爸爸弟弟是抚贫对象,作为精准扶贫对象的我和母亲却从未享受过相关政策待遇?名下从未有过不动产,及一些能够证明我不属于精准扶贫对象的证据,我前两年问过村委,当时村委回复我说是听说我在某处买房,且结婚生子,就直接把我们划分开来了,并未调查取证,且户口从未迁出,为什么一个家庭整体就两个人是抚贫对象,国家发放的困难户抚贫资金是按多少的比例发放的是有迹可查的,困难户本应多少,实得多少,从未有公示,反正政策就是这个样子,虽然现今纳溪政策已是脱贫状态,但这么多年来,该出到国家钱我一分不少的出,但是该享受的福利待遇我们却从未享受过,之前的那些福利待遇是不是被人冒领或者以隐上瞒的方式被克扣了?我们不得而知,我们这些平民百姓想怎么忽悠就怎么忽悠,所以本人非常疑问,现特向相关部门了解一下:精准扶贫对象到底是以户为单位还是以个人为单位?如果是以户为单位,那从未享受过相关待遇的人员的那些待遇又被谁享受了?能不能让享受了不该享受的人付出相应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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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0
15:44:22 15815693201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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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5
09:48:39 纳溪区农业农村局 已受理 -
3
2024-11-15
09:53:33 纳溪区农业农村局 已回复 -
4
2024-11-16
00:45:57 15815693201 已评价
- 回复单位:纳溪区农业农村局
- 回复时间:2024-11-15 09:53:33
网友:
您好!现将您的问政回复如下。
按照《关于精准识别“回头看”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川开办法〔2015〕4号)要求,精准识别坚持整户识别,以家庭实际人数为准,对婚出、服刑等对“户在人不在”进行动态减少,做到“该出尽出”,确保同一户中人数与实际一致。
感谢您对我区农业农村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如您仍有疑问或有不清楚的地方,可咨询纳溪区农业农村局脱贫成果巩固与监测帮扶股,联系电话:0830-4295345。
泸州市纳溪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11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