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双女户是否有相关补贴政策 望解答谢谢
- 问政网友:守法公民
- 问政对象:天池镇
- 提问时间:2024-11-11 15:13:06
父母目前均年满60周岁,在婚内分别于1997年和1987年分别生育2个女儿。经了解目前国家有针对双女户有相关补贴,但是之前咨询村社又未明确告知是否符合条件。望解答谢谢。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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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1
15:13:06 守法公民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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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4
15:52:42 天池镇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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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4
15:55:02 天池镇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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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天池镇
- 回复时间:2024-11-14 15:55:02
网民朋友:
您好!根据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的实施意见(川卫规(2022)1号)文件,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为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的已婚农村居民:①本人为农村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②本人或配偶曾经生育子女,本人及配偶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③本人及配偶现存一个子女,或现存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④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8周岁(藏区男性、女性为年满55周岁)。于1984年7 月以后生育的子女,子女数量应符合省计生委《关于扩大农村照顾生二胎面的通知》(川计生委字(84)第64号)、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转发四川省计划生育委员会党组关于<四川省山区计划生育政策座谈会情况报告〉的通知》(川委办[1984]71号)和《四川省计划生育条例》《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叙永县天池镇属于二类地区,在1984年7月以后仅生育1个子女且符合基本条件的农村居民能够享受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问政中提到的两个女孩分别出生于1987年、1997年,不符合计划生育法规和政策规定,因此不能纳入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