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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泸州悦尔仕健身房期满消费者,强霸消费者钱财不予退还

  • 问政网友:yu鱼儿
  • 问政对象:泰安街道
  • 提问时间:2024-11-11 16:56:24

悦尔仕碧桂园店开业预售虚假宣传,要求充值会员,后搬迁至爱情海商场并没有通知消费者健身房搬迁了,都是爱琴海开业了当时逛到那里晓得已经搬迁了。当时的工作人员说的是一个老板可以过后去那边使用,过后该工作人员离职了,微信联系说直接去店里可以消费的。

后面去店里了解该工作人员喊了经理出来,该经理单方面说老板换了,之前所交钱的票据并没有注明使用时间,该经理就说过期了,反正不能使用也不能退,请查明具体情况,维护消费者权益,不是说金额不大就算了

问政跟踪
  • 1 2024-11-11
    16:56:24
    yu鱼儿 已问政
  • 2 2024-11-11
    17:25:43
    泰安街道 已转交
  • 3 2024-11-21
    15:21:11
    泰安街道 已受理
  • 4 2024-11-21
    15:21:30
    泰安街道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泰安街道
  • 回复时间:2024-11-21 15:21:30

网民朋友(yu鱼儿):

您好!您反映的“悦尔仕健身房欺瞒消费者不予退款等问题”留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您所反映的“悦尔仕碧桂园店”营业执照注册名称:泸州渝尔仕健身有限公司,成立时间:2022年4月20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502MA7MQFUK7D,法定代表人:张渝,住所: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酒谷大道三段碧桂园生态城4号 -2楼附208号;“越尔仕爱琴海店”营业执照注册名称:泸州金岛健身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500MAD6X40M7Y,法定代表人:曹峻玮,住所:泸州市江阳区泰安桥路39号22栋3层301-306号(F3001-F3003、F3005-F3007)、326-331号(F3028-F3033)。据了解,“悦尔仕碧桂园店”已于2023年10月停业,现泸州金岛健身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管理的“越尔仕健身房爱琴海店”可对“悦尔仕碧桂园店”会员进行接收。您所反映的“票据”等问题该店经理表示已超过使用期限暂不能给予退款,但可以折算为次卡服务。您所反映的“预售期间虚假宣传”等问题,因其发生时间间隔较久且发生地位于茜草街道,我街道暂无法进行核实,建议您可以通过12315平台上传相关证据材料进行举报。如您在消费退款问题上坚持自己的主张,建议您保存相关消费凭证和票据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