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玉带龙庭物业合同问题
- 问政网友:宗喜
- 问政对象:安宁街道
- 提问时间:2024-11-12 06:28:06
由于玉带龙庭小区换物业,今年7月份进行第一次投标,但是因为专家库专家资质不合格的问题,街道和住建在7月24号给小区业委会下达整改通知书。第二次投标时间为9月21日,现在小区业委会和物业公布的签合同时间为8月24日。我想请问这份合同是否有效,如果不合法应该怎么处理呢?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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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2
06:28:06 宗喜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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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2
10:41:06 安宁街道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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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8
13:00:14 安宁街道 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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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8
18:37:01 宗喜 已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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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安宁街道
- 回复时间:2024-11-18 13:00:14
市民朋友:
您好!您通过网络问政反映的“玉带龙庭物业合同问题”的问题已收悉,我单位已于11月12日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现将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未违反招标投标法和相关条例的规定,即中标有效。招标人和中标人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的,即合同有效。合同时间因过失出现错误的,将由主管部门责令招标人和中标人立即进行整改。
感谢您的问政,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