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关于土地拆迁,税务退税需出具拆迁房屋货币安置协议书(拆迁协议)或其他证明材料的咨询
- 问政网友:123321007
- 问政对象:纳溪区税务局
- 提问时间:2024-11-15 14:32:46
原纳溪区东升街道五顶村八社修建蓝安大道时被占地,目前税务有税务减免,需提供相关文件及个人被占地的文件,请问如何申请拿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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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5
14:32:46 123321007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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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8
11:08:06 纳溪区税务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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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8
11:09:23 纳溪区税务局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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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纳溪区税务局
- 回复时间:2024-11-18 11:09:23
网友:
您好!现将您的问政回复如下:
经核查,个人被占地相关文件申请由区住建局负责办理,您可向区住建局申请迁房屋货币安置协议书加盖公章即可以减免相关税收。
相关情况已与您联系沟通,您已表示知晓。
更感谢您对税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如还有疑问,可请再咨询7212366.
纳溪区税务局
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