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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投诉一则违规有偿补课问题

  • 问政网友:水木
  • 问政对象:江阳区
  • 提问时间:2016-03-01 12:38:59

属地:江阳区 情况:泸州十五中有教师违规组织本班部分的学生约十人到其妹租住的前进中路111号楼2单元25号,房内进行有偿补课和托管。你们管不管? 此外,该楼上还有其它违规补课和托管的窝点,也是针对十五中学生的,也是教师亲属。

问政跟踪
  • 1 2016-03-01
    12:38:59
    水木 已问政
  • 2 2016-03-02
    09:04:13
    江阳区 已受理
  • 3 2016-03-15
    16:20:03
    江阳区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江阳区
  • 回复时间:2016-03-15 16:20:03

      泸州市江阳区教育局回复

     网友你好!现就你问政的问题作如下回复:

一、对投诉的补课和托管地点开展调查:反映的进行有偿补课和托管的地点系教师肖世玉之四妹肖世群租用房,主要用于带孩子读书和帮亲朋照看孩子,与肖世玉无关,肖世玉也从未介绍和组织任何学生到该地点参与补课和托管。

二、组织对学生开展调查:通过调查问卷投诉涉及学生,他们是肖世群亲朋的孩子,委托其看管,暂未发现教师肖世玉参与组织学生补课和托管的证据。

三、目前,教师肖世玉之四妹肖世群所租房屋已退租,托管已经不存在。

目前,我局已要求学校继续加强教师警示教育,所有教师要严格按照教育部和省市区有关规定,不得参与有偿补课,一经发现,按规定将进行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