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困群众住院填写审批表要去属地政府签字盖章,增加群众负担
- 问政网友:用户88340
- 问政对象:泸县民政局
- 提问时间:2024-11-29 11:21:04
在医院住院,要去属地政府签字盖章,增加群众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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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9
11:21:04 用户88340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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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9
16:28:22 泸县民政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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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9
16:29:12 泸县民政局 已回复
- 回复单位:泸县民政局
- 回复时间:2024-11-29 16:29:12
市民朋友:
您好!您通过网络问政咨询的“特困群众住院填写审批表要去属地政府签字盖章,增加群众负担”的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2023年5月,泸州市民政局等8个部门印发《泸州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实施细则》(泸市民发〔2023〕56号),明确“特困人员的疾病治疗要坚持保障基本、就近就便就医、分级诊疗原则,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确保特困人员得到合理的医疗服务。”特困人员就医实行“住院备案制。特困人员在属地民政部门指定的县域内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特困人员或其照料护理人(监护人)应在出院结算前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告相关情况。特困人员需转诊至县域外上级医疗机构、因病情确需施行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或超范围用药等情况,医疗机构应提出合理治疗方案,经医疗机构负责人签字确认,由特困人员或其照料护理人(监护人)同步将《泸州市特困人员住院备案表》报户籍所在地区县民政部门备案后实施。紧急情况下,可先电话备案,再入院后3日内补办备案手续。”
感谢您的来电,祝您生活愉快!
泸县民政局
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