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户口在农村,想自建房,请问审批能否原地基修建?
- 问政网友:追梦人
- 问政对象:牛滩镇
- 提问时间:2024-12-02 12:25:41
我爸和孩子户口在农村,想自建房,请问审批能否原地基修建,及目前审批政策可修建多少平方面积?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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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2
12:25:41 追梦人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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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3
10:54:10 牛滩镇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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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4
09:41:39 牛滩镇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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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牛滩镇
- 回复时间:2024-12-04 09:41:39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在“有话请您说-泸州市网络问政平台”上反映关于“户口在农村,想自建房,请问审批能否原地基修建?”的问政,我镇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范围及面积标准的通告》川府规〔2023〕4号文件要求:宅基地分配以户为单位,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泸县宅基地根据户籍人口,每人配置40m2的住宅用地和30m2的附属设施用地,宅基地总面积每人不超过70m2。3人以下按3人计算,5人以上的按5人计算。根据农户拟建宅基地用地的地类情况,3人及以下可以审批不超过120m2住房和90m2晒坝;4人可以审批不超过160m2的房子和120m2的晒坝;5个人及以上可以审批不超过200m2房子和150m2的晒坝。若想修建住房或晒坝均需向村委会提交审批申请。
请您知悉。
感谢您对牛滩镇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若您仍有疑问,可咨询泸县牛滩镇人民政府,咨询电话:0830-6577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