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带龙庭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服务私自承包、不执行政府定价、不按规定明码标价……
- 问政网友:Dragonhone
- 问政对象:安宁街道
- 提问时间:2024-12-05 12:09:39
龙马潭区玉带龙庭小区物业公司在没有与业主充分协商、征求广大业主意见的前提下,私自将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运营权承包给某充电服务公司,更没有公示、通知全体业主,该公司就强行入场拆除小区原有电动自行车充电设备,换成其公司的充电产品,甚至在安装当天该公司竟然就催业主马上交钱办卡,让一众主业感觉莫名其妙,简直就是无理取闹。
此外,该公司在安装其公司的电动自行车充电设备过程中,违规飞线、乱搭乱建、违规打孔,将该小区地下停车库的地面和承重墙面打得稀巴烂,且在被业主举报到消防部门称有安全隐患后被叫停,该公司拆除了搭建的钢架围栏,但留下了许多坑坑洼洼的地面和墙面,既难看,也存在安全隐患。
在电动自行车充电过程中,业主发现该充电服务公司仅提供了5元、10元、15元充值选项,经业主抗议后,其增加了1元、2元、3元的选项,但该公司把默认选项放在了15元上,且交15元放在了最前面,把1元放在了最后面,涉嫌诱导用户大额充值,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4条规定,侵犯了业主的选择权。
此外,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7月26日发布的《关于贯彻落实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4〕344号)》要求,充电费用实行价费分离、严格落实有关电价政策、签订运营合作协议时应与业主充分沟通、推动降低充电服务费等,而该服务公司提供的充电服务未进行价费分离,仅显示功率阶梯综合费用,侵犯了业主的知情权。根据其显示的综合费用计算,200瓦功率的电动自行车为0.25元每小时,综合电价为1.25元左右每度,300瓦功率的为0.33元每小时,综合电价为1.1元左右每度,远超民用电的电价政策,还未考虑90%以上业主为夜间充电(谷段时间)。
且物业在承包充电服务给该公司时,未与业主充分沟通包括费用、充电方式、价格标准等内容,也未进行任何信息公示、公告,该公司属于非法进入小区设立充电设施,还违规拆除了小区原有充电设施,破坏业主财产。物业更没有推动降低充电服务费,该公司在本小区提供的充电价格标准比其他地区的还更贵,
请相关部门,根据“344号”文件要求和消保法等法规到该小区查处相关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规范该小区的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推动降低充电收费、保障该小区用电安全。也希望以上部门加强协同联动,整治该小区的违规行为,让群众能承担、愿意用、放心充电。
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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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5
12:09:39 Dragonhone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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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6
13:31:45 安宁街道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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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9
16:11:26 安宁街道 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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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9
19:04:39 Dragonhone 已评价
- 回复单位:安宁街道
- 回复时间:2024-12-09 16:11:26
市民朋友:
您好!您通过网络问政反映的“玉带龙庭的电瓶车充电桩设置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已收悉,我单位已于12月5日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现将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实,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已明确甲方(玉带龙庭第一届业委会、玉带龙庭小区业主大会)授权乙方(金科物业)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进行经营管理。同时,街道工作人员已联系物业公司,要求物业公司将经营管理的情况及时告知业主,接受业主的监督和合理建议。关于充电桩安装公司对充电场所的施工遗留问题,经核实,业主所述情况是充电桩安装公司还未完工的现场,现已完工,现场已规范。
感谢您的问政,祝您生活愉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