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蓝湾香郡13、14号楼楼底餐饮油烟倒灌入住户家中 希望相关部门尽快调查处理
- 问政网友:税帮华
- 问政对象:蓝田街道
- 提问时间:2024-12-09 16:34:04
蓝湾香郡13、14号楼从2015年9月交付使用时无商业专用油烟管道,导致楼底餐饮商家营业时的油烟倒灌入住户家中。2016开发商未和13、14栋楼四个单元的业主商议,私自破坏两栋楼水井房照明设施和割断每层楼水井房主体钢筋和楼板,分别长为60厘米宽40厘米,为商铺修建烟管,没有钢筋和楼板,房屋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且一楼过道顶上安装的水泥烟道也存在严重的人身安全隐患。多次反应至今都没得到解决,请相关部门尽快调查处理,还业主一个安全的居住环境。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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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9
16:34:04 税帮华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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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0
15:43:26 蓝田街道 已转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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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1
10:59:58 蓝田街道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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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9
15:00:56 蓝田街道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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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蓝田街道
- 回复时间:2024-12-19 15:00:56
蓝田街道办事处回复
网友您好!您咨询的关于“蓝湾香郡13、14号楼楼底餐饮油烟倒灌入住户家中 希望相关部门尽快调查处理”网络问政已收悉,经街道业务部门核实办理,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经联系开发建设单位了解,公司原对接蓝湾香郡小区后续事宜的工作人员离职,待重新招聘到人选后,立即启动烟道整改工作。同时,已报请主管部门督促了开发建设单位尽快落实人员整改。街道工作人员于12月17日上午与您联系,已将办理情况告知。如您后续对此还有疑问可与我街业务部门联系,联系电话0830-8589952。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