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2胎延长60天生育假如何申请
- 问政网友:一名小群众
- 问政对象:叙永县卫生健康局
- 提问时间:2024-12-13 13:53:15
领导您好!我是一名中学教师。前期泸州发布,发布了泸州市关于二孩,三孩可以延长60天生育假的政策,我想咨询一下这个延长假期是需要本人提出申请吗?如何申请,需要些什么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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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3
13:53:15 一名小群众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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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6
11:15:18 叙永县卫生健康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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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6
17:36:04 叙永县卫生健康局 已回复
- 回复单位:叙永县卫生健康局
- 回复时间:2024-12-16 17:36:04
叙永县卫生健康局
关于网民咨询生育2胎延长60天生育假如何申请的相关问题回复
网民朋友:
您好!您通过网络问政平台咨询“生育2胎延长60天生育假如何申请”的相关问题已收悉,我单位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根据《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法律、法规规定外,延长女方生育假六十天,给予男方护理假二十天。生育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用人单位应当保障生育假、护理假待遇落实。我单位工作人员与您联系,已将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沟通情况反馈给您,如您有其他疑问可致电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0830-6222066或县卫生健康部门0830-6800106咨询。
相关工作人员于12月16日与您联系,就上述情况与您沟通解释,您表示知晓。
感谢您的来电,祝您生活愉快!
叙永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