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对于农村年满六十,无工作、无收入来源、长期慢性病的独生子女父母有何补贴政策
- 问政网友:hhehhehhh
- 问政对象:嘉明镇
- 提问时间:2024-12-15 20:08:09
请问,对于农村年满六十,无工作、无收入来源、长期慢性病的独生子女父母,在医疗保障或者收入上有何补贴政策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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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5
20:08:09 hhehhehhh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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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6
15:42:36 嘉明镇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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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7
16:36:19 嘉明镇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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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嘉明镇
- 回复时间:2024-12-17 16:36:19
网民朋友:
您好!您在泸州网络问政平台上咨询“农村年满六十,无工作、无收入来源、长期慢性病的独生子女父母,在医疗保障或者收入上有何补贴政策”的问政已收悉,经我镇调查了解,现回复如下:
1、根据《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川卫规【2022】1号文件规定,同时具备以下四个基本条件的已婚农村居民,可以申报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一)本人为农村居民户口且户口在本乡镇;(二)本人或配偶曾经生育子女,本人及配偶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三)本人及配偶现存一个子女或现存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四)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8周岁(藏区男性、女性为年满55周岁)。该奖励扶助标准为每人每年960元。
2、如您户生活确是困难,您可向嘉明镇社会事务和社会治理办公室提出低保待遇申请,由镇社会事务和社会治理办公室组织人员对您家庭经济情况进行调查评估后确定您户是否符合享受低保待遇的要求。
3、您父母若患有慢性疾病,根据泸市医保发【2023】12号文件规定,可到嘉明镇便民服务大厅或者泸县人民医院办理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
4、若您仍有疑问,可咨询嘉明镇社会事务和社会治理办公室,电话0830-8282850,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