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请求相关部门帮我一起追回学费
- 问政网友:用户67962
- 问政对象:龙马潭区市场监管局
- 提问时间:2024-12-16 21:18:27
2022年小女在该机构学习古筝,同年该机构搞活动,向其缴纳了两个活动的费用。2022年10月缴纳了20次古筝费用,后因疫情原因,上了两三节课后就未再上课。2023年5月,开始追问上课和费用问题,校长蒋老师均以多种理由搪塞,求助相关部门帮我一起追回学费,感谢!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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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6
21:18:27 用户67962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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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4
09:30:49 龙马潭区市场监管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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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4
09:30:59 龙马潭区市场监管局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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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龙马潭区市场监管局
- 回复时间:2024-12-24 09:30:59
龙马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回复:
网友您好!
关于您反映“请求相关部门帮我一起追回学费”的问题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我局接到投诉后高度重视,工作人员立即与您电话联系,收集相关资料。2024年12月17日我局工作人员到泸州市龙马潭区妙乐艺术培训学校现场核查,经查,该商家已关门,电话联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称因经营不善已关门并走注销流程。我局工作人员与法定代表人协调,经协调,商家承诺本月底前退还您剩余费用。我局工作人员电话告知您,您表示认可。
泸州市龙马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