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国土资源局没有农村自建房相关房产信息 如何更新国土资源局的房产信息和拿到产权证
- 问政网友:用户72709
- 问政对象:白米镇
- 提问时间:2024-12-19 21:16:35
背景:自建房(以基还基)在2009年进行自建房申请审批,审批申请只到村委会(由于申请人文化不高,村干部说村委会审批即可),现自建房已于2009年完工。
诉求:现国土资源局没有相关的房产信息,现需要哪些流程、材料才能更新国土资源局的房产信息和拿到产权证。
烦请相关部门解答相关问题。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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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9
21:16:35 用户72709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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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5
09:59:54 白米镇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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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7
11:54:28 白米镇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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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白米镇
- 回复时间:2024-12-27 11:54:28
问政网友:
您好!您通过问政平台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收到您的问题反馈后,我镇高度重视,现回复如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的,应当以户为单位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没有设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应当向所在的村民小组或者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宅基地申请依法经农村村民集体讨论通过并在本集体范围内公示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当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你户于2009年向村委会提交用地申请,在未依法获取建房审批手续的情况下,违法自行修建住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八条规定,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因此,你户应依法接受处罚并完善用地审批手续,依法取得建房批准书后可直接到合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不动产权登记。
感谢您的问政,祝您生活愉快!
联系电话:0830-5833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