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合江县永安村9社高标准农田生产路,部分社员和社长集资加宽后,私设规定,准备今后按规定收费,是否合法?
- 问政网友:用户4e784
- 问政对象:榕山镇
- 提问时间:2024-12-21 12:57:18
合江县永安村九社,部分社员集资将永安5号块9社03号高标准农田生产路约330米长度,由原设计的硬化2米宽加宽了1米,现生产路已修好,由于部分社员集资时只出了半价(集资出钱规定附下图),于是路修好后,出全价的社员和社长商量了一个今后收费的规定(规定附下图),准备按此规定实行,请问领导这种私自商量的收费规定有效吗?合法吗?
希望领导及时制止他们准备今后收费的想法,农村集资修建的生产路存在收取白事过路费,货车过路费的现象,不给钱就不让过,希望取消不合法的规定。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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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1
12:57:18 用户4e784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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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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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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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榕山镇
- 回复时间:2024-12-23 10:44:03
网民朋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永安村部分社员集资收费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永安村9社改造高标准农田生产便道2米宽,9社社员要求在2米宽的基础上加宽1米,部分社员商讨加宽后收取费用。因不符合规定,原商讨收费讨论稿作废。若您还有其他相关疑问,欢迎您拨打0830-5490001转应急办咨询相关问题。
感谢您对榕山工作的支持,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