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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江阳区路边停车收费问题

  • 问政网友:活雷锋
  • 问政对象:城投集团
  • 提问时间:2024-12-22 15:14:55

泸州滨江路段,路边停车属于违停,影响交通,但现在画了停车位,找个什么科技公司收了费就不属于违停了,就不影响交通吗?很多地方的街道边也是这样,慈善路两边的停车位严重影响车辆通行,一收费,就可以停车了,违停的判断标准就是是否收费吗?没有收费就是违停,收费就是合法停车,你们这是滥用法律,请把路边使用权还给百姓,停止乱收费的行为!!

问政跟踪
  • 1 2024-12-22
    15:14:55
    活雷锋 已问政
  • 2 2024-12-23
    14:53:43
    城投集团 已受理
  • 3 2024-12-25
    17:34:57
    城投集团 已回复
  • 4 2024-12-25
    17:47:32
    活雷锋 已评价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城投集团
  • 回复时间:2024-12-25 17:34:57

网民朋友:

  您好!您投诉的“江阳区路边停车收费”的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1.为有利于促进城市管理,有效解决中心城区停车难,乱停车的问题,促使道路停车规范化。合理利用城市道路资源,规范车辆停放,保障交通安全畅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在城市道路范围内,在不影响行人、车辆通行的情况下,政府有关部门可以施划停车泊位。停车收费主要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实行有利于促进停车设施建设、有利于缓解城市交通拥堵、有效促进公共交通优先发展与公共道路资源利用的停车收费政策”,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加快推行差别化收费。鼓励各地结合实际情况,推行不同区域、不同位置、不同车型、不同时段停车服务差别收费,抑制不合理停车需求,缓解城市交通拥堵”等有关政策。对路内停车进行收费是优化城市交通环境、确保道路畅通的有效手段,通过价格杠杆对停车供需关系进行调节,使道路资源利用更加合理,既满足了车主临时停车的需求,又有效提高了公共车位使用周转率。收取的占道停车费用主要用于城市道路的维修、维护及停车秩序管理人员与设施设备等费用支出。

  2.泸州市城投静态交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静态交通公司)于2019年6月获得泸州市主城区规划区范围内道路停车泊位特许经营权,并根据特许经营权协议开展公共停车场(位)经营。目前,静态交通公司统一运营管理的占道停车泊位均由消防、交管、城管等相关管理部门现场查勘(根据车流量、停车需求、救援需求等)后进行审批施划。收费标准按照《泸州市临时占道停车收费管理方案》(泸市府办函【2010】217号)文件执行,所有管理的收费路段均立有收费公示牌向市民公开收费标准。

  感谢您的问政,祝您生活愉快!